郑州合同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合同纠纷找律师怎么收费

发布时间:2022-12-22 18:23:42 来源:公司

相信大家都对合同不陌生,在进行商事活动时,合同的运用就更加广泛了。我们都知道,进行商事活动都是具有一定风险的。那么合同管理风险点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誉远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对合同可以申请撤销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如果是可撤销的情形产生的合同纠纷,可能申请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当前,商品房认购书中往往约定了定金条款,一般做法是购房者未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缴纳购房款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没收定金;如果以后签订了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则抵充房款。

按照《合同法》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应当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应予支持。

在签订合同时,我们应该遵守规定的合同成立的要素,不要了强制规定导致合同失效,造成损失。以上就是由誉远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管理风险点有哪些的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誉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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